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
粤中黄圃罚字〔2023〕874号
违法行为类型:
《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二)项
违法事实:
中山市魅影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
处罚依据:
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二)项
处罚类别:
罚款
行政相对人名称:
行政相对人类别:
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行政相对人代码:
法定代表人:
李影
法人证件类型:
身份证
法人证件号码:
412827********7042
自然人证件类型:
自然人证件号码:
处罚内容:
根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决定对你(单位)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1.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(¥2000)。
罚款金额(万元):
0.2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: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
处罚决定日期:
2023-08-21
公示截止期:
2026-08-21
处罚机关:
中山市 黄圃镇 人民政府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11442000007333393K
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
11442000058565143E
数据上传时间:
2023-08-21
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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