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,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,138,999.02元;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6,072,218.78元,加上2025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4,021,264.75元,减去2025年母公司提取的 盈余公积 21,607,221.88元,截至2025年12月31日,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8,486,261.65元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,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,根据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现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: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.05元(含税),截至2025年12月31日,公司总股本3,377,189,083股,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,885,945.42元(含税)。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,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,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,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。公司2025年度拟不 送红股 ,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。公司2025年度 现金分红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,885,945.42元(含税),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9.95%。
(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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